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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(jiān)管
備案化妝品標簽不可宣稱“無日本進口原料”
日前,湖州市場監(jiān)管發(fā)布《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近期常見問題進行解答③》。問答指出,產品配方中使用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制品提取物作為原料的,應當提供其來源、組成以及制備工藝,并提供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相關文件等;兒童化妝品配方設計應當遵循安全優(yōu)先原則、功效必需原則、配方極簡原則,不得使用尚處于監(jiān)測期的新原料,不允許使用基因技術、納米技術等新技術制備的原料,如必須使用時,應當說明原因,并針對兒童化妝品使用的安全性進行評價;化妝品標簽不可以宣稱“無日本進口原料”,涉嫌貶低競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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